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杭州禹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 高新申报 版权申请

新闻分类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问答[禹瑞]
新闻中心
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问答[禹瑞]
发布时间:2020-07-28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         01、知识产权中的I类和II类知识产权怎么区分?答: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、植物新品种、国家级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;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(不含商标)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。

   02、知识产权数量要求多少?答:一般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,发明专利数量是一个,其他的知识产权类型(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著等)都需要6个以上。

   03、知识产权数量对应评分标准多少?答:数量评分标准上,企业拥有1件Ⅰ类知识产权即可获得A档分(7-8分);如果企业只有Ⅱ类知识产权,尽管数量超过5件,最高只能获得B档分(5-6分)。

   04、以往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的知识产权,在今年申报中还能继续使用吗?答:可以继续使用

   05、企业有一件专利已在国外授权,但未在国内申请,是否可用呢?答:不可以。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规定: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,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。

   06、企业名称变更之后是否需要变更知识产权中的企业名称?答:需要到知识产权局做名称变更的备案,同时申报材料中附上变更通知书。

    如果您有更过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问题,可以联系我们www.yurui09.com。